代理記帳
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的定義
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代理記賬的法律依據
、基于代理記賬業務的,[2] 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托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
代理記賬的好處
第一、 費用節省,享用專業團隊的服務。
第二、 運用計算機技術,高效,低差錯率。
第三、 政府審批,專業正規,保障經濟責任,免除企業后顧之憂。
第四、 避免因會計人員變動造成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同時也節省了專職會計的
工資、住房、社會保險開支。
第五、代理記賬會比單獨聘請一個專職會計劃算得多,節約公司運作成本。
第六、 避免專職會計技能單一,影響會計質量。
第七、自身記賬需要親自填制、整理、分類、裝訂各類憑證;更需不時親自到工商、
稅務部門辦理業務。而代理記賬,會比較省心。